為扎實開展“亳州老鄉,請您回家”助您創業活動,推動全民創業促進就業,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,助力實現“四化同步”,特制定以下措施。
一、實施創業領航信心工程
(一)舉辦“創業亳州未來新亳商”特訓營,針對有發展潛質和領軍潛力的初創小微企業負責人開展創業問診、觀摩實訓等體悟式免費培訓。
(二)支持創業服務機構、創業孵化基地、高校建設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,對認定為市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的,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。
(三)鼓勵參加各級創新創業大賽和職業技能大賽,支持市縣舉辦各類創業大賽、創業項目和創業人才評選活動,市級每年評選10個優秀創業項目、10名創業之星、30名優秀創業人才,分別給予優秀創業項目10萬元、創業之星和優秀創業人才1萬元獎勵。
二、實施創業平臺定心工程
(四)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建設,對認定為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的,給予每個園區120萬元補助。
(五)支持大學生返鄉創業示范基地和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建設,對認定為省級大學生返鄉創業示范基地、省級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的,在省級財政補貼的基礎上,市財政一次性獎補5萬元。
(六)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,對認定為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,一次性給予70萬元補助。
三、實施創業扶持舒心工程
(七)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、正常經營連續一年以上的創業者,給予初始創業補貼。在校和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初始創業者,以戶為單位,一次性補貼5000元;返鄉農民工、就業困難人員、零就業家庭成員、復轉軍人、殘疾人初始創業者,以戶為單位,一次性補貼3000元;其他初始創業者,以戶為單位,一次性補貼2000元;以上符合一次性創業補貼的,再由就業補助資金補貼5000元。
(八)對初始創業投資工業、種養殖業、生產性服務業、商貿服務業,固定資產投入10萬元以上、正常經營連續6個月以上且照章納稅的,按固定資產投入的10%給予初始創業投資補貼,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
四、實施就業樂巢安心工程
(九)對在市本級、譙城區創業6個月以上、持續經營且為3名以上本企業職工依法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的創業者,在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,一次性給予10萬元安家費補貼(每個企業只補貼法定代表人一人)。
(十)對在市本級、譙城區范圍內就業,依法繳納2年及以上社保的高校畢業生、中級及以上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、高技能人才,在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,一次性給予5萬元安家費補貼。
(十一)對與工業企業簽訂勞動合同,依法繳納2年以上社保的就業人員,在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,一次性給予5萬元安家費補貼。
(十二)對市本級、譙城區的返鄉務工農民,在市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,一次性給予5000元安家費補貼。
(十三)安家費補貼與亳州市、譙城區招才引智政策有交叉的,按“就高不重復”原則執行。返鄉農民進城安家費補貼不與就業、創業安家費補貼重復享受。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。
五、實施用工服務貼心工程
(十四)對新返鄉創業企業,根據新增吸納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并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數,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。
(十五)企業組織職工開展技能培訓,經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,分別按中級工1500元、高級工2000元、技師3500元、高級技師5000元標準給予企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;對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員工給予2000元技能提升補貼。
亳州市推動全民創業促進就業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(試行).doc